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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2020-08-22 20:18:00 阅读次数:

注意:学院推荐必须在校期间获得过信息工程学院就业创业创新类表彰或奖项!

一、申报条件(符合其一即可,不可重复享受)

1、我校2020-2021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同时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2、我校2020-2021毕业年度残疾毕业生;

3、我校申请并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的毕业生(毕业时间必须为2020-2021年度);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毕业时间必须为2020-2021年度);

6、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毕业时间必须为2020-2021年度)。

二、发放标准

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人。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1.由毕业生本人按照自愿原则,除按规定提供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无需学生个人办理)、对应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

注意:

1、所有证明材料的盖章下压落款时间必须为91日后。

2、国开行的贷款合同,学生们在国开行下载后必须彩打,视为合同原件。

3、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附件4并准备相关的材料。

具备申请条件的同学进入“2021届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群

群号90706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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