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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补充说明

2021-09-01 10:33:30 阅读次数:

有关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通知,我处已于6月底转发各二级学院就业指导工作站,并要求务必通知到每位2022届毕业生。日前接镇江人社部门最新通知要求,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申报工作全部转为线上且补贴通过江苏省社保卡发放,现就线上申报工作补充说明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务必按照此补充说明进行线上申报。

一、申报条件(符合其一即可,不可重复享受

1、2021-2022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同时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2、2021-2022毕业年度残疾毕业生。

3、申请并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的毕业生(毕业时间必须为2021-2022年度)。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毕业时间必须为2021-2022年度)

6、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毕业时间必须为2021-2022年度)(特别说明:孤儿不符合此项身份。

二、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三、社保卡办理及身份认定材料

1、社保卡办理

求职创业补贴将由人社部门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社保卡(必须为江苏省社保卡)中,无江苏省社保卡的同学务必及时办理(建议线上申报前办理好,务必于2021年10月15日前办理好,否则直接影响补贴发放。)

目前镇江市只支持5家银行:江苏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社保卡。学生办理社保卡时,请从以上5家银行(具体网点信息见下图)中选择,办理时带好身份证1寸电子证件照

 

 

 

 

 

 

 

 

 

 

 

 

 

 

 

 

 

 

 

 

 

 

 

 

 

 

 2、六类身份认定材料(建议在申报前,准备好相应类型身份认定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

线上申报系统一般可自动调取全国低保数据库数据。如果调取到低保数据,则无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若系统调取不到,但学生本人确为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毕业学年上学期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模板见附件)。

2、残疾毕业生

线上申报系统一般可自动调取全国残疾人数据库数据。如果调取到残疾数据,则无需提供残疾人证;若系统调取不到,但学生本人确为残疾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残疾证。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线上申报系统暂无法调取贷款信息,需提供毕业年度的贷款合同。

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可登陆国开行网站,下载电子版贷款合同,作为材料上传,无需提供到款证明,无需打印合同。

非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提供合同原件,一签多年的贷款合同,必须覆盖毕业学年。学生无需提供到款证明、承诺即可。

4、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包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以下证明材料三选一,推荐第一种

1)提供当地乡村振兴局(原当地扶贫办)全国防返贫系统中申请补贴学生的家庭页面截图打印件,截图应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公章要下压落款日期(毕业学年上学期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2)如当地扶贫部门不提供截图,可以由扶贫部门开具书面证明。证明要体现申请学生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和建档立卡户编号,要明确表述该学生目前属于建档立卡户,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公章要下压落款日期(毕业学年上学期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3)提供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的,原件须有公章,体现申请学生本人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且在学校审核时有效。

5、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农村五保证),须有年审时间,表明毕业学年9月1日该证有效。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间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1、学生个人申报

A、学生登录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选择个人办事,进入申报页面,填写申请内容。(申报前需注册,申报过程填“毕业学校”务必按照单位编码20090965来检索学校否则申报无效。)





























B、学生登录网办大厅,选择个人办事,进入申报页面,填报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学校和人社审核。

2、申报时间

学生可在9月1日以后,登陆江苏省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报,申请截止为2021年9月30日。(温馨提示:尽量提前申报,以防材料不合格,便于及时更新

五、特别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告知每位2022届毕业生,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生都能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2.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务必认真参照本说明进行材料的准备及申报。

3.申报过程中如有异议,可咨询各二级学院就业辅导员或电话咨询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仲老师,0511-87290222)。

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1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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