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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2 00:00:00 阅读次数:
各系(部):
为了保证2012级新生按时上课,请各系(部)于9月13日前将2012级新生各班级课务安排送交教务处(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并根据课务安排尽快落实教师(根据学院规定,任课教师周课时不得超过16学时)。
敬请合作,谢谢!
教务处
二0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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