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江苏大学受助大学生义务工作,培养大学生回报社会、奉献爱心的意识,推动在校大学生义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在校大学生义务工作的良性发展,我们呼吁广大热心公益事业,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而不求回报的人们加入到义务工作者队伍中来,在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同时,提高自我,发展自我。
一、义务工作者要求:真诚,有责任感并乐于助人,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招募条件:
1 、年龄 18 周岁以上
2 、热心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 ;
3 、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
4 、具备与所参加的义务工作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或多个义务工作项目,具有从事义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注:凡受到或准备申请各级各类助学类奖助学金资助,且年满18 周岁、身体健康的大学生,均可向学院“大学生义务工作分站”申请。)
三、受助大学生义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1.根据校“大学生义务工作站”及学院“大学生义务工作分站”的安排,在校内从事义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
2.参与学校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和帮助。
3.校外其它力所能及的义务工作。
四、报名注册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1164771660)
联系人:学工办刘凯文
联系电话:0511-87262909
2020年10月30日